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体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软件开发及网站漏扫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TZC2018037)的磋商公告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的“(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合法有效经营商家、企业,经营范围具备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服务项目,具有针对该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现补充更正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合法有效经营商家、企业,具备针对该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
特此公告。
成都体育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13日
原公告链接:http://xxgk.cdsu.edu.cn/cgxx/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