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现对《成都体育学院2019-2021年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TZC2019015)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说明,更正如下:
1、评分标准中第四点如下:

原“代理机构信誉”评分描述,更正为:“根据省财政厅川财采(2018)3号、川财采(2019)5号文公布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情况统计表评审结果,两年中任意年度:评价为优的得10分,评价为良的得6分,评价为中等的4分,评价为合格的得2分,评价为不合格的不得分。”
2、第七点如下:

原评分描述中“财政部专家所占比例”更正为“四川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所占比例”。
特此更正
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