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成都体育学院拟开展2020年“送温暖”活动,并向家庭贫困学生发放防寒羽绒服,拟采购数量550件,男款约320件,女款约230件。要求供应商在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供货,现进行第二次挂网采购,诚邀各潜在供应商磋商。
2、项目名称: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送温暖”防寒羽绒服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CTZC2020059(2)。
4、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18万元,单件限价为327.27元/件,超过此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数量约550件,实际付款金额以采购人核实的最终数量进行结算。
5、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仅1个包。
6、交货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2020年11月25日前将所有货物交于成都体育学院学生处综合科,若交货时间有变动的,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为准。
7、采购方式:考虑到产品多样性,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实施管理细则及流程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信息及评审结果等均在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栏http://xxgk.cdsu.edu.cn/上公布。
8、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采购人通过与满足资质要求、参数要求等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不得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为2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应认定为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证明材料(凡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其单位公章,若装订在响应文件的,加盖的骑缝章视为盖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资产负债表(加盖单位鲜章),若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因发票不合格或瑕疵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相关发票、凭证资料以及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额货款的支付结算。
五、其他事项
1、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编写响应文件,所有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等均只在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栏http://xxgk.cdsu.edu.cn/上公布,凡因未看到相关澄清或者补充公告而导致的供应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式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同时递交U盘电子文档(U盘上需贴单位名称)。为方便唱标,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封装。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和U盘均不退还。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响应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而未单独加盖的,响应文件的骑缝章认同有效。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磋商文件领取:请到成都体育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自行下载:http://xxgk.cdsu.edu.cn/。
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00-14:10,地点:成都体育学院健康大厦402资产管理处,同时应提交样品(男女羽绒服各2件),供应商应将样品中出现的品牌LOGO、具体型号以及投标供应商的信息进行遮挡,以便盲样编号打分,否则视为未送样。样品要求详见第二章(注:14:10后概不接受响应文件)。
5、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20,开标地点:成都体育学院健康大厦五楼会议室。
6、采购具体内容见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不收磋商保证金。
8、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9、投标有效期90天。
10、无论采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1、磋商文件的修改
11.1 响应截止时间1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单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1.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成都体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xxgk.cdsu.edu.cn/上进行公布,投标人请自行关注。
11.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了解要求和文件格式后,编写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人工、服务、税费等综合费用,签订合同时以最终报价为准,超过报价外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予承担。
13、磋商结果
13.1 磋商结束后,磋商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http://xxgk.cdsu.edu.cn/进行公示。
13.2 投标人如对磋商结果有质疑的,须在磋商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公告期结束后再提质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投标人对答复情况不满的,可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方式:85094470,张老师),如对结果仍不满的,可向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机构反映。
14、其他未尽事宜及咨询电话:028-85097065 刘老师。
成都体育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