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调整我校部分本科、成教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年起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名称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文科类(不含历史学、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与体育) |
元/生·年 |
5760 |
医学类 |
元/生·年 |
6960 |
艺术二类 |
元/生·年 |
12000 |
成人教育 |
按本科50%标准 |
体育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